一、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计划数,依照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11日(星期日)下午,在省行政中心(合肥市中山路1号)1号楼西1001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请参加资格复审考生于6月11日14:00前到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1001会议室报到。
(二)资格复审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各1份。
(1)有专业限制的3000002、3000003、3000004、3000005岗位,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必须与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一致。
(2)自考取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所学专业为岗位要求专业证明材料(由自考毕业院校提供,加盖公章)。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编在岗和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可下载模板填写,见附件2),应包括以下内容:
(1)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进入现单位方式及时间、现任职务(职级)等信息。
(2)需注明近3年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评定的等次。
(3)需注明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3000001岗位为3年以上综合文字相关工作经历,3000002岗位为3年以上计算机相关工作经历,3000003岗位为3年以上统计数据分析相关工作经历,3000004岗位为3年以上财务审计相关工作经历,3000005岗位为3年以上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经历,3000006岗位为3年以上摄影摄像及编辑相关工作经历。
(4)需注明考生是否在任职试用期或者录用试用期内。
3.3000006岗位考生,另提供县级以上摄影摄像比赛获奖(入选)作品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合肥市同岗同酬的考生,需提供合肥市人社部门的证明材料。
5.考生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考生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需提供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表格复印件。
7.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资格复审其他事项。原则上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参加资格复审的,须及时向报考单位说明并征得同意后,在指定时间前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6月16日17:00前。复审合格人员予以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方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当场评分并公布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报考3000001、3000005、3000006三个岗位考生在同一考场面试,报考3000002、3000003、3000004三个岗位考生在同一考场面试。面试当日,考生通过抽签确定本考场面试顺序。每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7年6月18日(星期日)上午8:30。
(二)面试报到及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于当日上午8:00前到省行政中心1号楼指定会议室报到,接受统一封闭管理。 报考3000001、3000005、3000006三个岗位考生到东1001会议室报到,报考3000002、3000003、3000004三个岗位考生到西828会议室报到。
五、成绩合成
面试后,将百分制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生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并予以公布。按照规定,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面试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党组领导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省人社部门指导,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省扶贫办具体组织实施,省政府办公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维护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省政府办公厅咨询电话:0551—62601915,传真:0551—62601266,监督电话:0551—62601037。
省扶贫办咨询电话:0551—62601797,传真:0551—62602214。
省人社厅咨询电话:0551—62676130,监督电话:0551—62663184。
附件:1.2017年安徽省扶贫办所属事业单位选调考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