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7年 5月24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czhrss.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hzpta.gov.cn)、东至县政府网(http://www.dongzhi.gov.cn/)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东至县文化中心大楼四楼西侧416室(联系电话:0566-7011246,联系人:程娜)。
3、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6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7年 7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到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股。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其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此类人员须于2017年7 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到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股,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上述两类人员中,已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但暂未发放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的,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或申办机构出具的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的相关证明(须加盖公章),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7年7月31日前提交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原件到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股(地址:东至县尧城路18号,联系电话:0566-7016873)。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3)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填写完整,报名时一并提交。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期间设立咨询电话:0566-7011246。
每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资格审查
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由东至县广播电视台通知领取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面试、综合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
(1)面试内容:①自我介绍;即兴完成一件话题新闻作品;③试镜:主要测试应试者出镜形象气质;④现场问答: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变驾驭能力。
(2)面试分值构成:满分100分。自我介绍(10分);即兴完成一件话题新闻作品( 20分);试镜( 40 分);现场问答(3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综合知识测试。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综合知识测试。
2.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20分)
(1)综合知识测试内容:时事政治、广播电视新闻基础知识、新闻写作等知识。
(2)综合知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综合知识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综合知识测试成绩达到6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3、成绩合成
考生最终成绩按面试成绩×0.6+综合知识测试成绩÷1.2×0.4,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试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均在东至县政府网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等有关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 东至县人社局 0566-7016873
监督电话: 东至县监察局 0566-7026620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