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调。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调计划
根据县编委会批准的用编指标,纳入本次公开选调的计划共53名。详见《2017年度霍邱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选调计划(岗位)及本次选调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霍邱政府网、霍邱新闻网、霍邱先锋网、霍邱人社局网、霍邱教育网等媒体上同时发布。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本县范围内,在教育系统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年龄条件按岗位要求确定,具体见《一览表》。其中的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5日8时至5月7日17时30分(正常工作时间内),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选调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式样见附件3),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等。
报考人员均需填写《霍邱县2017年度教育系统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费45元/门课)。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选调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专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于5月9日上午正常工作时间内到县教育局九楼人事股改报其他岗位。
五、统一考试
本次笔试共考两个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1、考试内容: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两个笔试科目;报考管理岗位的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个笔试科目。
(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
《综合应用能力(D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
《综合应用能力(A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生具体应试科目详见《一览表》。
2、考试方式:
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3、时间安排:2017年6月3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各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4、报考人员于6月1日至6月2日正常工作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笔试合成成绩
1、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15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2、统考笔试合成成绩计算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30%、《综合应用能力》占40%(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选调岗位数10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岗位数10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岗位数20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如出现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统考笔试合成成绩分数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入围专业测试人选。进入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选调岗位的用人需求,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潜能等。
1、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采取试讲的形式,报考管理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具体见《一览表》)。
2、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八、合成总成绩
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测试的总成绩按3:4:3比例合成,(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专业测试成绩×0.3,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依次以笔试合成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所在医院体检专用公章。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符合条件的报考同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最多只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符合条件的报考同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最多只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十、办理调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县教育网等相关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选调有关规定和考试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霍邱政府网、霍邱新闻网、霍邱先锋网、霍邱人社局网、霍邱教育网等网站查询、查阅。
2、部分选调岗位(《一览表》中带☆的)因属同一专业、多个用人单位,应聘人员的具体聘用岗位采取“按分数选岗”的方式确定。选岗时依据拟选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
3、为增强选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选调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选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选调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霍邱县人社局、教育局在本次选调考试中不指定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咨询电话:0564-6080157(县教育局),0564—6014189(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564-6080754(县教育局监察室),0564—6081581(县人社局纪检室)。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6、本《公告》由霍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度霍邱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2.《霍邱县2017年度教育系统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A4纸双面打印).doc
3.《关于同意__同志参加2017年度霍邱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doc
4.关于 同志参加2017年度霍邱县教育系统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经历的证明.doc
霍邱县人社局
霍邱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