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组〔2016〕299号)规定,经笔试、资格复审、能力测评等程序,现将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时间及集合地点
1.体检对象:详见附件1。
2.体检时间: 4月28-4月30日,具体时间及分组见附件2。
3.集合地点:请根据体检时间安排,于当日上午6:30前到市政务办公区市政务大楼广场前旗杆下集合,统一乘车出发。
二、考生须知
1.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直接交体检医院(男370元,女385元)。
3.体检对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能力测评通知书、1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逾期不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
4.请体检对象于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须知详见附件3。因身体情况不宜进行相关项目检查的,请主动提前告知体检医生。
附件:1.(公布)合肥市市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xls
2.(公布)合肥市市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时间及分组.xlsx
中 共 合 肥 市 委 组 织 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 肥 市 公 务 员 局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