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灭火救援战斗员、驾驶员,消防文员。
(二)招聘人数:灭火救援战斗员和驾驶员共73人(市区:战斗员39人,驾驶员14人;涡阳县:战斗员4人,驾驶员6人;蒙城县:驾驶员5名;利辛县:驾驶员5名);市消防支队文员11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灭火救援战斗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亳州市户口,年龄18-35周岁(1982年5月2日-1999年5月4日之间出生,含当天),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病或传染病,符合体检标准的男性青年。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5、体能达到规定标准。
(二)驾驶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亳州市户口,年龄不超过36周岁(1981年5月2日以后出生,含当天),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病或传染病,符合体检标准的男性青年。
4、持有B类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6、体能达到规定标准。
(三)消防文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2、具有亳州市户口,年龄18-35周岁(1982年5月2日-1999年5月4日之间出生,含当天),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病或传染病,符合体检标准的男性青年。
3、大专以上学历。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5、体能达到规定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根据所应聘的岗位灭火救援战斗员和驾驶员分配至基层消防中队工作,实行工作4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时24小时驻勤;消防文员分配到市消防支队机关工作,按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上班。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征申请表》,并出示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和毕业证或退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身份、年龄、学历等情况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与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招聘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5月7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备注:全国公安消防部队退役的荣获优秀士兵、嘉奖的笔试成绩加5分,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笔试成绩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