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身份证号 |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合成成绩 |
1 | 341204199105220023 | 2016060213 | 16405-音乐 | 51.56 |
2 | 341222199104032963 | 2016060302 | 16409-学前教育 | 54.46 |
3 | 341281199006087768 | 2016060315 | 16409-学前教育 | 54.44 |
4 | 341224198911040220 | 2016060503 | 16413-普通话 | 50.06 |
2017年安徽公务员考试条件要求详见:安徽人事考试网
二、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 间:2016年8月2日(周二)下午14:30—17:30
地 点: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上派镇仪武路与派河大道交叉口,丽景小学往派河大道方向500米,电话:0551-68841917)
三、考生须知
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与报名时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查完退回)。
1.报名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
2.属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出具《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属非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印章)。
4.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员缺额的,将不再递补。
5.若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个人身份证。
6.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被确定为面试对象,交纳面试费,面试费每人80元。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7.凡在2016年8月2日(周二)下午17:30前未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规定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 西 县 教 育 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