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濉溪县户籍,已填报省内定向培养志愿的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7月24日上午6:30。
三、面试地点
濉溪县实验小学。
四、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思维品质和职业认同等。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定考生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面试结果当场宣布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五、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携带户口本、中考准考证、中考分数条原件(或加盖报名点学校公章的分数条复印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于7月24日上午6:30前到达面试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后续公告详见濉溪县政府网县人社局网页(http://www.sxx.gov.cn/SortHtml/1/List_74.html)。
联系电话:0561-6079977(濉溪县教育局)
0561-6079905(濉溪县人事考试中心)
濉溪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