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肥西县2016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确定以下1名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现将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1 | 孙静 | 3.41E+17 | 女 | 2016052129 | 县仲裁院 |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于2016年6月21日(周二)上午8:00点,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5室(肥西县上派镇仪武路与派河大道交叉口,丽景小学往派河大道方向500米)报到,经现场查验后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注意休息,体检当天空腹;
2、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女性不宜穿连体衣裤,勿戴隐形眼镜;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怀孕者,请先告知工作人员,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CT等)检查;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