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安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窗口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岗位
㈠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名额2名。
㈡岗位为安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岗位。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自觉遵守岗位操作规范与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纪录;
2.工作勤奋踏实,责任心强,积极乐观,能承受工作压力;
3.有一定的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应变能力,普通话标准;
4.具备拟招聘岗位相应的知识、经验、能力;
5.仪表端庄、品行端正。
㈡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
3.安庆市区户口。
三、报名事项
㈠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上证书需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同时提交《安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表格见附件。
㈡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2016年6月14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㈢报名地点:安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307办公室(市府路7号),联系电话:5347220。
㈣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而影响面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录用程序
对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统一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五、聘用和管理
被聘用人员一经录用,按劳务派遣方式管理,与市劳务派遣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1800元/月,试用期3个月,参加社会保险。
安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