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不动产登记工作需要,按照《关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编制及有关事项的批复》(淮编﹝2016﹞6号)精神,决定从市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公开选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3个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就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13名(详见岗位简章)。
二、选聘范围和聘后管理
(一)选聘范围:市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聘后管理:被聘用人员原有身份保持不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资参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标准进行核发,同时签订聘用合同。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经验;
(二)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选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须个人自愿、单位同意。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5月 16日至2016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市人社局(淮北市相山区孟山北路45号)三楼服务大厅窗口。
3、资格审查及面试人选确定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聘岗位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5:1,方可进行面试,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选聘岗位。
(二)面试通知书发放
面试人选于2016年5月23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淮北市人社局(淮北市相山区孟山北路45号)三楼窗口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命题委托专业机构命制。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果最后一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则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通过考察的方式择优确定选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考察对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本人不适合选聘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选聘资格。因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在面试入围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经淮北市公开选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北市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市人社局、市编办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入编、定岗、聘用等相关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31989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3053011(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3023006
淮北市公开选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