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提标扩面健全医疗保障制度
今年以来,利辛县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运行,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2015年,我县实际参合142万人,参合率为103.51%,截止到10月份,共补偿260万人次,基金支出5.26亿元;次均住院费用4757.33元,实际补偿比为58.04%,其中乡级达到81.5%、县级达到77.8%;大病保险起付线从2014年的1.5万元降到1万元,实际补偿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认真落实安徽省大病救助政策,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扩大到57组,确保了特殊病种患者的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总费用的70%;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完善,将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对特殊患者进行了特别救助,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300万元。
同时,积极开展医疗经办机构合作,与苏州第一人民医院、上海第一人民医院签订了即时结报服务协议。在监督管理方面着重引导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在经办过程中,实行智能“一卡通”就诊,加强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运行模式,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