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未满5年的人员。
三、招聘数量及资格条件
单位 |
单位 性质 |
学历及 年龄条件 |
专业 |
招聘 人数 |
东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1年 |
计算机网络维护等相关专业 |
1名 |
财务会计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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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会计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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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等相关专业 |
1名 |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县人社局负责招聘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并组织实施;县编办参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一)信息发布: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至县人民政府网,东至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 11 月8日至2011年 11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东至县人社局农保办公室(原县劳动局二楼)
联系电话:0566—7011337
联系人:冯远明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东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供本人学历或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张同底近期2寸免冠照片。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报名时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主管部门验印)介绍信。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编办、县监察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1年 11月13 日,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100分。分别按4∶6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公共知识》考试时限100分钟。主要考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综合素质等。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写作等。
《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100分钟,考试内容是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11年11月18 日上午:8∶00-9∶40《公共知识》;10∶00-11∶40《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时,该岗位笔试总成绩设立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有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最终合成成绩
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对象(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由县人社局另行通告,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从参加面试考生中依据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监察局进行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以上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等有关事宜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严肃,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7011337
监督电话:0566—7026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