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组织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报名、笔试。笔试后招聘工作各环节(步骤)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各岗位的年龄、专业、学历等要求见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繁昌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政府二楼),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2011年繁昌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3、资格审查
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资料,对于证件弄虚作假或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确认截止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职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取消该招聘岗位。
考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45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再交面试费每人80元。
(二)笔 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等。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舞蹈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按3:7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知识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5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时间30分钟,一是测试考生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含舞蹈基本功底测试、可穿演出服装的自编舞蹈、给音乐即兴表演、一台晚会的策划),占面试成绩的60%;二是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知识面及仪表气质等方面,占面试成绩的40%。
面试成绩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其公布方案组织实施。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体检环节,最终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七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监督检查
招录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他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垂询电话:0553-7872542),监督举报电话:0553-7872503(县监察局)
附:繁昌县文广新局下属事业单位文化馆招考岗位一览表
中共繁昌县委组织部 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表:
2011年繁昌县文化馆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报考条件要求 |
|||
专业 |
年龄 |
学历 |
备注 |
|||
文化馆 |
专业人员 |
1名 |
舞蹈专业 |
30周岁及以下 ( |
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
备注:专业舞蹈分为古典舞、 芭蕾舞、 民族舞、 民间舞 、现代舞、 踢踏舞、 爵士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