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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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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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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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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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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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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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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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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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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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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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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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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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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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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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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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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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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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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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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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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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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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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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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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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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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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以上
|
1981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
|
|
4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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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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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以上
|
1981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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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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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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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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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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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6日至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砀山县政务新区630室,电话:8095278)。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者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另交复印件),交4张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签定承诺书。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陆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dsrsw.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4、缴费:现场报名人员可在初审后缴费;网上报名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通过银行缴费(开户行:中国银行砀山支行,开户名:朱海超,账号:6216666300000504444。注:务必在附言栏上注明报考人姓名及岗位),缴费日期截止到报名截止日(10月30日)。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函》(皖价费〔2006〕226号)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进入面试的按每人80元收取面试费。
审查通过的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于11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砀山县政务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630室)领取《准考证》(网上报名的考生还需携带毕业证、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缩减招聘人数。
四、考试事项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2011年11月5日。8:00---9:30《公共知识》,10:10---11:40《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因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于2011年11月4日前,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省级“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到砀山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联系电话:0557-8095278)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每科笔试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逾期不予补办。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dsrsw.cn/上公示。
五、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卷面分数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公共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面试分数设置为100分;总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
六、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仍相同的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序。
考核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缺额情况,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考核和体检结束后,在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对拟聘用人员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文件规定,人员实行聘用制,被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标准,试用期包括聘用期限合同内。对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按照有关规定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557-8095330
本公告由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7-8095278。
砀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