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法律、公安相近专业和文秘、计算机、外语专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2、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并能处理计算机常见问题;
5、年龄在24周岁(1988年2月9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思维敏捷,语言表达能力强。女性身高1.62米以上,男性身高1.72米以上。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 2012年3月5日-3月12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为黄山风景区公安局政治处,联系电话:0559-5573712、5573718。
3、注意事项: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同时提供自高校毕业以来取得的各类荣誉证书、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在正式刊物或报纸发表过的文章或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书原件审核后即退还本人)
网上报名,将以上证件等资料扫描成电子信息附后。
三、资格初审
由黄山风景区公安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考试与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考察语言文字能力,成绩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与人沟通能力,成绩100分。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按5:5合成综合成绩。
3、考核: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进入考核,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
实行等额体检。体检工作由黄山风景区公安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实行等额递补。
六、聘用
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合格者实行编外聘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管委会编外聘用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黄山风景区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