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适应发展需要,更广泛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合肥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文化知识和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5、工作认真负责,踏实敬业,具备吃苦耐劳和上进精神。
6、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年龄计算截止至2012年6月30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岗位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3日9:00至5月10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5月11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14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5月23日至5月25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
2、笔试时间:2012年5月26日上午。
8:00-9:30 《综合知识》
10:00-12: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环节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及专业要求的其它材料和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数,不能形成竞争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所有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合成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合成比例为7:3,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在合肥人事考试网。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市建委组织实施。
1、体检工作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经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即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
(二)待遇:招聘人员在聘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同岗同酬,办理企业养老保险,经费列入财政保障。
(三)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合肥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五、其它
(一)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经政府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笔试费用90元(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
(三)咨询电话:
市建委:0551-2672758(政策咨询)
市人社局:0551-3536115(政策咨询)
0551-3536506(监督)
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0551-2615147、2669622(网报、考务咨询)
(四)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
附件:2012年合肥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2012年合肥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序
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 聘 条 件
|
1
|
专业技术岗
(工程管理)
|
2
|
1、年龄40周岁以下; |
2、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类专业; | |||
3、有3年以上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验。 | |||
2
|
专业技术岗
(结构工程)
|
1
|
1、年龄35周岁以下; |
2、本科及以上学历,结构工程专业; | |||
3、有3年以上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验。 | |||
3
|
专业技术岗
(岩土工程)
|
1
|
1、年龄35周岁以下; |
2、本科及以上学历,岩土工程专业; | |||
3、有3年以上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验。 | |||
4
|
专业技术岗
(桥梁工程)
|
1
|
1、年龄35周岁以下; |
2、本科及以上学历,交通、道桥、市政工程、地下工程专业; | |||
3、有3年以上桥梁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验。 | |||
5
|
专业技术岗
(电气、机电工程)
|
1
|
1、年龄35周岁以下; |
2、本科及以上学历,机械、电气类专业; | |||
3、有3年以上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验。 | |||
6
|
专业技术岗
(采暖工程)
|
1
|
1、年龄35周岁以下; |
2、本科及以上学历,暖通与空调工程类专业; | |||
3、有3年以上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验。 | |||
7
|
专业技术岗(给排水工程)
|
1
|
1、年龄35周岁以下; |
2、本科及以上学历,给排水工程专业; | |||
3、有3年以上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验。 | |||
8
|
专业技术岗(自动化专业
、电信专业)
|
1
|
1、年龄35周岁以下; |
2、本科及以上学历,机械自动化、电信类专业; | |||
3、有3年以上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