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房屋征收工作人员4名;
专业要求:建筑、法律、文秘、计算机。
二、招聘条件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4、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城乡建设工作;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以及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同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个岗位开考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地点:市征收办(市巢湖中路碧云楼2楼)。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 17 日— 23 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报名)。
四、考试相关事宜
考试以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总分100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科技知识、人文常识、时政和公文写作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
(三)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及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在巢湖市政府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考核主要从入围人员的政治表现、行为表现、诚信表现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了解。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按巢湖市财政局《关于市直机关编外聘用人员佣金执行标准的通知》(财预字【2011】234号)的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工作考核实绩,给予一定的浮动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解除试用期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市监察局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附件:巢湖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巢湖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咨询电话:0565—2661601(市征收办)
0565—2314432(市住建局)
监督电话:0565—2392792(市监察局)
巢湖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