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淮河河道管理特别是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根据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淮南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雇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淮办发[2008]22号)等文件精神,市淮河河道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公开制度。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6名,具体条件如下:
(一)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和行政处分;
(二)学历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2名。专科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水利相关专业;
(2)法律类管理岗位1名。专科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司法相关专业;
(3)综合类管理岗位1名。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工勤技能人员2名。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
(三)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五)本市户籍;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
3、受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水利局共同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水利局统一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nhrss.gov.cn)、淮南市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淮南人事人才网(www.hnhr.cn)和淮南水利网(http://sl.huainan.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和有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6日—9月7日
2、报名地点:淮南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培训服务大厅(刘家山路36-1号)。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军人退役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署诚信承诺,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一致并真实无误。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
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应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批准,可核减招聘计划数或降低比例开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中文、政治、经济、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水法律法规知识,水法律法规知识占笔试内容的40%),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笔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环节。
考生请于2012年9月14日上午到淮南市人事考试培训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星期六),考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12年9月18日在网上公示。
(四)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生,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达线人数确定。面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水法律法规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通过考官与考生的面谈和对试题的提问,考察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业务知识、语言表达等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以5:5权重计考试总成绩。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的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并在网上公布。
(五)体检
初选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水利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厅发[2005]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淮南市水利局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工作主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核,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因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由市水利局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人才派遣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淮人社发[2011]52文件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各级监督。考试、体检、考核、录取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二)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招聘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违纪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 2123635(市水利局)
6678516(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 6678153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水利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