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严守组织纪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男性,身体健康,身高173cm以上,年龄24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身体健康,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警察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部队退伍士兵或具有体育专长的优先。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报名,经过资格审查、理论考试、体能测试、面试,市中院党组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三、报名时间
2013年1月25日至2月4日。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
四、报名地点
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昭亭北路188号市中级法院审判大楼)。
联 系 人:杨光发 联系电话:0563-2518026
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