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对象、名额及条件
招募对象本省范围内(本省生源或本省行政区域)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届和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2011年、2012年两届未就业毕业生),招募名额50人,具体条件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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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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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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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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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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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和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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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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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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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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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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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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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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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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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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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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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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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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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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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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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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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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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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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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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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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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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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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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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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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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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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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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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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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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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
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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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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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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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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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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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 |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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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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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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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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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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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 |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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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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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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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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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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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 |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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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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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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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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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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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制 |
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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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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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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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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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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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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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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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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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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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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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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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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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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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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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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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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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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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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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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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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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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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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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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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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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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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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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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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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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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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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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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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检疫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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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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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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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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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制 |
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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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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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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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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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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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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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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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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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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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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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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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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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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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护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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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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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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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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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制 |
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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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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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待遇
1、“三支一扶”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合肥市以本地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的薪酬水平为标准,确定“三支一扶”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
2、安徽省财政负责统一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购买住院医疗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地为服务期内“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其它相应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3、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规定,切实落实好定向考录公务员、选调生等政策,每年按不低于全省公务员考录计划10%-15%的比例单列计划。
4、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皖人发〔2008〕44号等文件要求,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毕业生,可直接补充到服务单位,考核优秀“三支一扶”毕业生,可直接补充到县以上事业单位,切实落实好事业单位、基层服务单位简化程序直接聘用等优惠政策。
5、市、县事业单位招聘新进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10%的比例,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毕业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凭省“三支一扶”办颁发的服务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
6、按照省政府皖〔2009〕39号、原人事厅皖人发〔2006〕49号、皖人发〔2008〕44号、皖人社发〔2009〕1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
三、报名组织
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9日9:00至5月15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5月16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5月17日12: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生于5月29日至5月31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2013年6月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综合知识》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采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方式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省情、美好乡村建设等。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客观题部分采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采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
五、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考试费45元/科,合计90元/人。
六、教材征订
《综合知识》考试参考资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编写、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基层工作知识与实务》(2013年版),考生可于5月16日前到合肥人才大厦815室购买教材。《职业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七、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于6月13日前结束。6月14日20时省人事考试院将通过安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apta.gov.cn)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累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若考生笔试总分相同, 《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分数不同,以《职业能力测试》分数高低为依据,确定笔试入围对象。
八、考核体检 市“三支一扶”办根据省分配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合格的毕业生,并组织考核、体检工作。体检按照《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健康标准》(见附件)执行。
九、审核确认 市“三支一扶”办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毕业生根据计划、条件进行审核后确定名单,并将相关材料集中上报省“三支一扶”办进行确认,同时办理银行卡、保险等手续。
十、培训上岗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经岗前培训后到服务单位报到。
咨询电话:0551-63536513、62669622、62615147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
附件:
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健康标准
有以下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留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以下情况外均不能参加: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除上述病例外,有影响健康和工作的疾病,能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由各市“三支一扶”办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