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与体检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待遇
(一)招聘岗位:文书、档案管理人员1名,驾驶员1名。
(二)招聘待遇:1、工资标准核定为每人每月10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以后每年视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按一定比例递增;
2、为聘用的检察辅助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2月15日以后出生,文书、档案管理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电脑;驾驶员要求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男性,3年以上驾龄,C1以上驾证。
6、明光市户口或在我市有固定合法住所的外地人员;
7、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违纪行为。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告
2月20日在明光市检察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并在市内张贴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8天。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3年2月20日至28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3、报名地点:报名者可登陆明光市检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明光市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也可直接到明光市检察院门卫值班室领取表格。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明光市检察院政治处报名。
联系人电话:0550-8157010。
4、资格审查:院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1、内容:应试者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能力。
2、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被考察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缺额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
从面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应聘人员安排到相应工作岗位。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自行打印:
明光市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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