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至1995年1月1日前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见附表);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数量
见《2013年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后)。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阜阳人事人才网、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和媒体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6月8日,逾期不再补报。
(星期六正常上班。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城中南路193号,县电视台北60米)。
联系电话:0558-6532701 6405659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由临泉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人社局)牵头组织,会同县纪委(监察)、教育等部门共同受理,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名时现场采像。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13年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请用A4纸打印),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2)考生本人小二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照4张。
(3)居民身份证(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标有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8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学位证书待授”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主要指服务期满(含2013年期满人员)、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应证明或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并按规定程序审核,在相关网站公示5天后,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其每门合成前的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上述人员于报名时提供上述证明和加分申请材料,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5)按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交纳笔试考试费用每科45元,计90元,现场报名采像费10元,共计100元。
5、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临泉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人社局)负责,资格初审合格,由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准考证。报考者所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以及2013年毕业生到2013年9月30日前(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需在2013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质证书的,将取消相应环节资格,后果自负。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时间内要求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6、其他: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必须达到3:1,不足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6月10日下午5:30前到原报名点可以改报其他相关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考生家庭低保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相关(部门)出具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三)考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参加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试人员统一笔试。笔试统考内容为:《综合知识(一)》和《专业基础知识》(各岗位专业基础考试类别见招聘岗位一览表)。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综合知识(一)》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总分100分。
《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各招聘岗位应掌握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2013年 7月6日
上午8:00-9:30 《综合知识(一)》
10:00-12:00 《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各位考生于2013年 7月3日至5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
(3)笔试成绩合成及公布
《综合知识(一)》满分100分占30%,《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70%,两科合成后的分数为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为确保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设定《综合知识(一)》合成前成绩须达到50分(含政策加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如对公布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查分。具体查分时间见上述网站公告。
(四)资格复审
同一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拟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在相应网站上公布。被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详见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准考证到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办公地点:县政务新区南楼431办公室,咨询电话:0558-652270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者,按自动弃权处理。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总成绩及资格复审情况,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操作规程,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县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成立若干考核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等,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考生须提供所有相应证书原件及个人档案,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在此环节因各类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得超过二次。
(六)公示
招聘每个环节均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其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经审批后,招聘单位必须在15日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三年及以上),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临泉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领导,临泉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人社局)组织实施,临泉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凡弄虚作假、替考及其他违纪者,经查属实,取消当年招聘资格,3年内不准报考我县事业单位。
本《方案》由临泉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522706 6532701
监督电话:6512247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