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
2013年池州市国土资源局贵池分局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9人(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六)已被单位聘用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按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将在贵池区政府网、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人才网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7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设在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地址:翠微苑梅龙路1号,402室,电话:0566-3214808)。
2、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报名人员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进行电子摄像。
3、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45元/科/人,报名初审合格后缴纳;收取面试费80元/人,在领取面试通知时缴纳。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池州市国土资源局贵池分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3年7月5日,地点在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否则相应核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分,专业知识占80分。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为常识、判断推理、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最终合成成绩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终合成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最终合成成绩达到5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池州市国土资源局贵池分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池州市国土资源局贵池分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以上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自愿放弃聘用的或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缺额的按以上程序和办法递补一次。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经池州市国土资源局贵池分局审定后,与池州市国土资源局贵池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月工资1800元,并按国家政策规定交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另根据工作业绩考核确定绩效工资。
五、有关事宜
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2013年池州市国土资源局贵池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2013年池州市国土资源局贵池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0566-3214808
池州市国土资源局贵池分局:0566-2816903;13905663166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0566-2022589
2013年池州市国土资源局贵池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