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总计81名,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8月 13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czhrss.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hzpta.gov.cn)、东至县政府网(http://www.ahdongzhi.gov.cn)、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dzldj.gov.cn)以及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为3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hzpta.gov.cn),报名时间为
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科目45元),即,每人按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工商银行卡。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在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予以公告。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紧缺专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被取消的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
(二)笔试
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笔试满分均为120分,笔试时间为
报考人员可于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于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管理岗位按1∶3比例,专业技术岗位按照1∶5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10人以上的管理岗位按1∶2,专业技术岗位按1∶3比例)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其中,东至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工作由东至县人社局负责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测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特点,专业测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笔试、答辩考核等多种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管理岗位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测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报经县人社局核准后予以公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线,其中管理岗位考生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或60分的,专业技术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达到60分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管理岗位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1.2×0.6+专业测试成绩×0.4计算,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技术岗位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计算,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管理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技术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按以上办法,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县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县人社部门及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其中,同一招聘岗位涉及不同事业单位的,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规定等额递补一次。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66-7016873
监 督 电 话:0566-702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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