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岗位计划表》中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 职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条件 |
计划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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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学历 |
专业 |
|||
信息管理 |
13008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植物生产类、农业经济管理类 |
1 |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人员招聘程序按照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编外聘用等程序办理。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填写《铜陵市农业委员会(林业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及个人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如有获奖资料一并提供。
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 23日。
3、报名地点:铜陵市农业委员会(林业局)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0562—2871296。
(二)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进行,主要考察从事本岗位工作应具有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在同岗位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规定时限内如有入围人员放弃,在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如有进入体检人员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份到低份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铜陵市农业委员会(林业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的职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招聘人员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陵市农业委员会(林业局)共同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铜陵市农业委员会(林业局)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