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的职位
共8名,分别是区项目办主任1名(正科级)、区委党校副校长1名(副科级)、区对外宣传办公室(区政府新闻中心)主任1名(副科级)、区委讲师组组长1名(副科级)、镇办副职4名(女性)。
二、选拔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全区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干部均可报考: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有胜任公选职位所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领导能力。
2、任职年限: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需任副科级职务1年(2010年2月以前任职)或任科员级职务4年以上(2007年2月以前任职);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需任科员级职务1年以上(2010年2月以前任职)。
3、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报考正、副科级领导职位;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评聘一致,才能视为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军队副营职转业干部,可比照副科级职务报考(仅限于本次招考报名比照使用)。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区委党校副校长、区委讲师组组长职位的,第一学历需为全日制本科毕业。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2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时间满三年(2008年1月31日前参加工作)。其中报考区委党校副校长、区委讲师组组长的,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三、工作程序
“双推双考”工作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颍泉先锋网、颍泉区政府门户网站、颍泉新闻网等媒体发布公告,下发通知,召开动员会,公布双推双考的职位、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
2、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其中对镇办副职职位采取不定向报名,各职位人选任用由区委统筹研究确定。报考者须提交如下材料:报名登记表(可从公选公告附件中下载,网址为:http://yqq.ahxf.gov.cn),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公选资格。
3、资格审查。区公选办对报名的笔试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各职位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10。低于规定比例的,经研究取消该选拔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2日内改报其他职位。
4、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20分。考试内容详见《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按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取前5名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各按50%加权计算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6、组织考察。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结束后,要对是否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研究提出具体的任用意见。
7、决定任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区委对每个职位的建议人选进行研究并差额投票表决,确定各职位的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区委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对公开选拔的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对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察,不胜任的,依法免职,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镇办副职职位报名时间为2月19日至23日,笔试时间为2月底,面试时间为3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其他职位报名及笔试、面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11年2月19日至28日
2、笔试时间:2011年3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2011年4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监督
本次“双推双考”工作由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公选相关信息在颍泉先锋网、区政府门户网站上适时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电话:2617028(区纪委)。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公选办负责解释。区公选办设在区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2617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