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43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工作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合政办〔2016〕5号)、《合肥市社会服务人才培训和见习(实训)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合人社秘〔2016〕168号)等文件精神,经自愿申报、县区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和公示程序,现将第三批社会服务人才见习(实训)基地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基地在12月底前,报送2016-2017年度见习(实训)工作总结和2017-2018年度见习(实训)岗位计划(见附件2)。
请各级人社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社会服务人才岗位购买服务和见习(实训)工作的指导管理及跟踪服务。12月底之前报送2016-2017年度社会服务人才岗位购买服务工作总结和2017-2018年度社会服务人才岗位购买服务工作计划。
附件:1、合肥市第三批社会服务人才见习(实训)基地名单 .doc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