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和良好服务态度,且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2、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
3、已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
4、年龄63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采取编外聘用方式,食宿自理。
1、未达到退休年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聘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
试 用 期:1300元/月。试用期满:根据学历、职称确定。
2、已退休人员返聘,工资2050元/月,购买意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