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10名。
二、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中西医结合病区。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普通高等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且符合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其他身体要求;
3、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因工作需要,身高为1.58米以上;
5、具有两证(护士执业证书和护士资格证书)。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0日—26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550-3118021
(三)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护士执业和护士资格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请出具所在医院护理部的工作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须填写《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一份,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3、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按每科45元缴纳考试费用。
4、报名资格由人事科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考试前1天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六、招聘方式、内容、考试时间和加分条件
1、招聘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护理基础知识和临床护理知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分值为100分,题型为标准化试题。
2、考试时间:2013年11月30日上午9:00---10:00。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加分条件:取得两证以后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临床病区工作1年以上的加5分。
5、为确保用人质量,设置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职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考核工作在医院纪委监督下,由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医院党委审核后,在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由人事科履行相关聘用手续。
新进人员有三个月的实践技能考察期。实践技能考察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人事科和护理部共同组织实施,纪委全程监督。
十、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监督电话:0550-3118134。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实施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者和违反政策规定的招聘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相关事项委托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