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区乡镇街公务员公开遴选区直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计划共20名。
二、范围对象
本区乡镇街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副科级(不含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含选调生)。
三、遴选职位
考试考察合格后,组织部门统筹分配到区直相关单位。
四、资格条件
1、2014年2月17日前考录的乡镇公务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入乡镇街公务员队伍的,放宽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8月31日前考录的选调生。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8月10日之后出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遴选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a.gov.cn/)、金安先锋网(http://jaq.web.ahxf.gov.cn/)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上午8:00至8月12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安区委组织部干部股(415室)。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六安市金安区2017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需张贴照片)。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③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
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应根据报考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负责地审核报考人员所填信息。符合遴选条件的乡镇街机关公务员(选调生),所在单位及区主管部门应同意其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遴选条件的乡镇街其他单位公务员,须征得市或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要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三)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管理权限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四)开考比例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如未达到规定比例,经金安区区直单位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核减遴选计划至不低于2:1。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时限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于8月15、16日正常办公时间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区委组织部415领取准考证,并在规定的时间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根据遴选岗位计划数,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金安先锋网等网站上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面试成绩按5:5合成综合成绩。
(六)考察和分配
按照遴选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区委组织部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进行统一分配。
(七)公示及调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遴选人员名单,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金安先锋网对拟录用人员及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六、有关事宜
本次遴选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相关信息:请登录“金安区人民政府网”、“金安先锋网”进行查询。本次遴选不指定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3261191
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组织部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