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于2017年7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留档),以及2张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到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黟县人社局大楼四楼403室,联系电话:0559--2267117)办理体检确认手续,并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请考生于7月14日上午6:30分在黟县人社局服务大厅集中。
2、体检费用于体检当天缴纳,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准备400元体检费,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实际收取。
3、如委托他人代办体检确认手续的,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须携带考生书面委托书、委托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档)办理。因委托他人代办出现《体检通知书》遗失等问题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4、进入体检考察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须知》,于规定时间携带体检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领取体检通知书或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由此出现招聘岗位体检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姓名 |
40008-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670627010627 |
汪盛杰 |
特此公告
黟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