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报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执业医师3名,具体工作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安徽省直医院长江中路院区五楼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进修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报名表现场填报。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资格审核
由医院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试人员并通知本人。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医学三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安徽省直医院长江中路院区五楼会议室。
(三)面试
1、各岗位按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3名人员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不够3名时按理论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分值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及加分
成绩合成按笔试、面试6:4的比例合成,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以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五)体检、岗位确定和聘用
1、体检:体检工作由医院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条件标准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体检合格人员直接确定为聘用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上述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递补。
2、岗位确定:由医院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岗位,并通知聘用对象,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工,否则不予录用。
3、聘用:经体检合格的聘用对象,安徽省委保健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聘用对象,由医院在一周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待遇:本次招聘为医院自主招聘,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有关政策和本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实施
1、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医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报名、考试等具体工作。
2、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省委办公厅纪检部门监督。
3、本公告由医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朱主任毕欣
联系电话:0551—62606413、62609527
监督电话:0551—62607291
安徽省直医院
2017年7月17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