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7日(星期一)上午8:00-11:30。
地点: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9室人事管理科(濉溪路295号)。
(三)须知事项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生源地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归国留学人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还需另外提供相应的材料:
(1)直系亲属(配偶)为我省户籍的外省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
(2)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3)尚在岗位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携带县(区)级以上团委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服务年限,是否同意报考;已经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4)退伍的义务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退伍的,需在7月底前办理完退伍手续,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服役部队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何时可以办理完成相关退伍手续。
(5)2017年7月份毕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待发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在进入考察程序时须提供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个人档案,否则取消其招募资格。
(6)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委托他人代办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果,责任由委托考生自负。
以上证件原件核验后当场返还,复印件各留存一份,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3、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
4、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按各岗位招募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确定为体检人选的当场领取体检通知书。考生凭体检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
5、经复审确认后,参加体检员额空缺的,在规定时间内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 体检
(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自行在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禁食、禁水;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品等),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4、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和连裤袜,勿戴隐形眼镜;
5、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病的受检者,在检查时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及服用药物的名称,体检当日正常服药;
6、检查当天待空腹检查(如抽血、上腹部B超等)做完后,方可进食;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怀孕者,请先告知工作人员,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CT等)检查;
8、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缺额的,从所招募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须按自身情况下载相对应表格,并按要求自行到对应部门填写内容、加盖公章,考察材料须装入档案袋或信封内,将封口处粘贴密封并加盖单位(村居委街道、学校)公章,于2017年8月11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报送至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濉溪路295号庐阳区政府5楼509室),逾期不予受理。
《庐阳区“三支一扶”人员考察表》见附件2
(一)在职人员(包括聘用人员)考察材料
1、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考察材料内容。包括①品德: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工作主动性、事业心、团结合作精神等,注重考察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等情况;②能力:主要了解被考察者的知识和专业水平、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绩效:主要考察被考察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实绩和奖惩情况; ③有无处分记录及不良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④2014年以来年度(三年)考核等次。要求由2名及以上考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说明。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届毕业生考察材料
1、就读学校出具的考察材料内容。包括考生在校期间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完成学业、参加社会实践、奖惩情况和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要求由考生班主任或辅导员出具证明材料、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
2、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说明。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无工作人员考察材料
1、社(村)居委、街道出具的考察材料内容。包括:①思想方面,主要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工作主动性、事业心、团结合作精神等,注重考察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等情况;②社会表现方面;③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要求由所在社居委(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社居委(村委会)及街道公章。
2、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说明。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缺额的,从所招募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联系电话:0551-65699807。
附件:
1、庐阳区2017年招募“三支一扶”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