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日趋繁重。为有效缓解消防现役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进一步提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灭火救援岗位
(二)招聘人数:7人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淮南市常住户口或从消防部队退役人员。
4、淮南市户籍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持A类机动车驾驶证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为“1990年12月31日至1997年12月31日”,“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2月31日至1997年12月31日。”“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为“1980年12月31日至1997年12月31日。”
5、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者优先;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和疤痕,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8、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标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现尚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通过试用期满、考核后,到寿县消防中队工作,实行轮班执勤模式,每月保障10天轮休时间,工作时24小时驻勤。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每月1200元,高危补助每月700元,执勤补助每月200元,绩效奖金每月500元,等级工资和工龄工资按照分级定档和工作年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