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16年芜湖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次)公告》要求,经2月28日复查和进一步检查,现将体检结果公布如下:
1、确定为“合格”结论的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请考生等待考察单位通知;
2、复查确定为“不合格”的考生按照相关规定,不得再次提出复查;确定为“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在2017年3月3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芜湖县人社局机关事业人事管理股办理进一步检查确认手续。逾期不办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请考生近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附件: 2016年芜湖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次)体检复查和进一步检查结果
中共芜湖县委组织部
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日